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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通案性問題
1.資訊領域系所定義為何??
(1) 以電算機之工程、網路、軟體開發、系統設計為主的教學單位(系所或學位學程)。
(2) 畢業學分中之必修課程包含「物件導向程式設計」、「計算機組織」、「計算機結構」、「作業系統」等課程(以上其中之一)的系所。
(3) 如符合前述2點之一即定義為資訊相關系所,詳見徵件須知附件5。
2. 若系所有分組,甲組有有修資訊相關課程,乙組則無,乙組是否可算是非資訊相關系所?
應以系以上為單位進行提案。
二、A類計畫相關問題
1.微學程已在112年度接受補助並執行是否可接續申請?
可以,即為「延續型計畫」,惟須根據本期計畫規定,進行內容創新或調整。
2. 是否要求計畫團隊內要有跨院的老師呢?亦或是跨系即可?
跨院或跨系皆可,惟須注意要跨領域,即教師團隊須包含資訊領域及非資訊領域教師。
3. 重點課程的開課老師,一定要非資訊領域的老師,還是可以共授?
本計畫應做全程規劃,短期可與資訊領域教師或業師共授,長期應規劃培育足夠的非資訊領域教師成為「軟體開發工程實務」種子師資,包括組成跨域(跨院系)合作之「軟體開發工程實務」核心教師團隊。示範學校須鼓勵非資訊領域教師及課程教學助理(Teaching Assistant, TA)參加,並取得推動中心授予之「軟體開發工程實務」模組種子教師資格,以教授重點課程。
4. 學校原先有開設的課程若與本計畫相關,是否可作為微學程的課程?或是一定要為了此計畫新開設?
不一定要全部新開設,但若要以原有課程認定為本計畫之微學程課程,須注意要符合本計畫的精神及規範。
5.可接受資訊領域的學生修習微學程嗎?
可以,但在填寫績效指標(KPI)會依照非資訊領域及資訊領域學生人數分開計列,主要還是以非資訊領域學生數為計畫主要績效指標。
6.A類計畫若執行2個微學程,請問是計畫主持人是1位或2位?
1案1位計畫主持人。
三、B類計畫相關問題
1.何謂一般化架構規劃?
應以全程規劃提案,說明後續延伸到其他單位使用的策略,並且每年規劃間須有關聯性。
四、計畫書撰寫及申請
1.計畫書是以113年的論述為主還是全程規劃?
請依計畫申請書格式撰寫。以全程規劃提案,並做重點論述,再詳細說明113年之推動工作。整份計畫書勿超過頁數上限(延續型計畫內文第貳至伍項至多30頁,新提案計畫內文第貳至伍項至多20頁,超過部分不列入審查),申請書中的說明文字為參考提醒用,繳交時可以刪除,避免佔用書寫篇幅。
2.計畫書送出前須先完成的校內流程?
申請本計畫免備文,惟在計畫申請書上傳申請系統前,需先完成計畫書封面加蓋校印及經費表相關單位蓋章等行政流程。
五、補助經費運用相關規範
1.徵件須知規範的補助經費上限是否包含自籌款?
補助經費為教育部的補助款,不包含學校自籌款。本計畫自籌款規定為不得少於計畫總經費(補助款+自籌款)之20%。例如:教育部補助經費100萬,則提案學校至少要有25萬的自籌款,計畫總經費為125萬。
2.教育部補助經費可以運用在哪些項目?
(1) 本計畫申請書格式的經費表有先列出一些學校較常編列的經費項目,例如:講座鐘點費、出席費、印刷費、實驗材料費、工讀費等,可依計畫實際推動需求增刪項目。
(2) 在本計畫線上申請系統之最新消息放置有經費編列的相關規定,請自行下載參考。
3.共授教師的鐘點費如何計算?
請依申請學校校內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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